四会市消委会快速处理“危料”玉器消费纠纷
7月3日,危料四会市消委会快速处理一宗“危料”充当“缅料”的市会快陶器消费纠纷。
7月1日,消委免费空间访客领取消费者江先生在四会市玉博城一楼某首饰专柜支付8.8万元订购一件玉石,速处购买时表明要求是理玉马来西亚玛瑙,商家承诺是器消马来西亚玛瑙并签订合同。购买后,费纠纷江先生通过专业人士以及查找相关资料,危料发现订购的市会快商品实际属于智利玛瑙,俗称“危料”,消委于是速处向店家提出退票,但受到店家拒绝。理玉
江先生果断向四会市消委会投诉维权。器消免费空间访客领取接诉后,费纠纷四会市消委会立刻对江先生反映的危料情况进行查证。为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四会市消委会工作人员陪丰镇先生到被投诉的商铺进行当面协调。经沟通,被投诉店家声称所售商品为马来西亚玛瑙,并提供另一件商品作为参照,表示两件商品从同一块原材料上取得,不存在误导行为。江先生觉得订购的商品在肉质上偏暗,与店家重新提供的存在较为显著差别,对店家的说法并不认可快速买赞,并要求进一步鉴别。
在四会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的随同和见证下快速买赞,交易双方协商并指定就近一家陶器检测机构对两件商品进行数据对比,检测结果显示,两件商品的测量数据不一致,无法判定为同一件原材料。随后,四会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进一步向交易双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耐心讲解双方的责任和权益。经再度沟通,被投诉店家同意为江先生进行退款退票处理,扣除转帐手续费用后,现场返还87950元。江先生对四会市消委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表示十分满意。
四会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对欠缺了解的领域或行业,尽量货比三家,从商品品质、外观、规格、价格等多方面进行对比;对店家做出的口头承诺,建议订立相应书面合同,或保存好聊天软件上相关交易的图文信息,并保留好票据等相关证据;如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店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拨通12345热线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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